山东立涉企类经济犯罪6332起 挽回经济损失18.21亿

11月21日,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,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共立涉企类经济犯罪6332起,为企业和群众避免及挽回经济损失达18.21亿元。此外,还侦办了侵犯企业商标权、商业秘密等犯罪案件408起。

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,依法打击商业贿赂、串通投标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敲诈勒索、损害商誉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。今年共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999件,起诉1.1万件。针对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如财务造假、内幕交易、操纵市场等也进行了严厉打击,并加强金融纠纷案件审理,强化金融破产案件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建设,助力金融风险防范。自2023年以来,通过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,已有6.09万家企业被及时移出失信名单。

为了持续提升司法保护质效,特别关注于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,推进知识产权审判“三合一”改革,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、重点产业领域和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。截至目前,全省一审已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.3万件,其中35件商标侵权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,总判赔金额达到1.9亿元。同时,深化破产案件办理府院联动机制,解决破产过程中的信息核查、信用修复、资产重整等问题,协同解决企业困境。今年共审结各类破产案件2161件,通过破产处置化解不良资产2550亿余元,盘活存量资产590亿余元,并妥善安置了9万多企业职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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